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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
遂宁市“三聚焦”协同发力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时间:2021-09-17 09:47:56    来源: 研究室  

今年以来,遂宁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创新派驻管理体制,科学配置编制资源,完善综合执法体系,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聚焦管住管好,创新派驻管理体制。实行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日常管理以乡镇为主,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明确派驻机构人员身份、编制性质和人事关系不变,组织关系下沉转入派驻机构党组织或就近纳入乡镇机关党组织管理。创新派驻机构经费保障方式,将派驻机构人员的公用经费以及伙食补助费、工会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乡镇补贴等列入驻地乡镇预算,由驻地乡镇直接管理。探索实行乡镇和派出部门对派驻机构实行“双重考核评议”,派驻机构人员年终绩效按驻地乡镇70%、派出部门30%的比例执行,并赋予乡镇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任免建议、评先推优等权力。

二、聚焦科学合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真梳理乡镇机构编制台账,厘清跨层级调整后的乡镇编制“总数”,重点掌握改革后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和存在重难点问题等“实数”,收集汇总乡镇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幅员面积、生产总值等“参数”,作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方案参考依据。按照乡镇“领导职数+综合办事机构数”和乡镇人口数确定乡镇编制基数“底量”,围绕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系紧密的执法、安全、环保等领域,分类设置专用编制“定量”,将不低于行政编制总量15%、事业编制总量5%的编制数列入编制“周转池”,为保障急难险重工作任务设置周转“变量”。指导县(市、区)出台《乡镇编制动态调整办法》,按照“3+2+X”模式因地制宜“定标”分配乡镇编制,建立乡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机制,“定效”调整乡镇编制数,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定点”加强编制保障。优化调整后,全市乡镇行政编制平均数从26名增加到33名,直属事业机构编制平均数从不足11名增加到17名,保证了“基层事情有人办”。

三是规范实用,完善综合执法体系。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基础,全面整合乡镇和市场监管等3个领域派驻机构的执法力量,统一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结合乡镇《法定清单》《赋权清单》,按乡镇类别、需求分类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实现“一张清单明权责”。印发《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统一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执法标识,健全执法响应、协作配合和案件移送等机制,构建高效联动的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实现“一套机制促运行”。


编辑:杜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