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安市委编办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局,在部门“三定规定”未出台的情况下,依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以“容缺办理”的形式,提前为涉改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障涉改单位刻制印章、开立账户、申报税务及办理社保等迫切急需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一是对照方案,梳理机构。对照省上批复我市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实施意见,将新组建、整合组建、不再保留、调整或更名的机构进行梳理,列出详细名单,确保涉改单位不遗不漏。坚持“先撤后建”原则逐一“销号”,在发新证时收回旧证书,既防止“一个主体、两个证书”的情况,又避免改革后机构撤销难找责任主体等现象。
二是书面承诺,容缺办理。我办充分考虑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是新组建和涉改单位刻制印章、开立账户的前置必要条件等实际情况,办理时只需申请单位出具《印章备案承诺书》,在承诺的时限内将新印章印迹报我办备案即可,其他必要申请材料由原机构印章代章,先行为其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对于行政一把手空缺的单位,经该单位党组批准同意,可先将主持工作的副职登记为负责人,待明确后再做变更。
三是优化服务,只跑一次。针对机构改革中的不同情形,对涉改单位一对一进行指导,正确填写申请事项,先将申请资料拍照传我办初审,对资料规范的即时办结;针对申请单位无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的特殊情况,我办代为复印改革方案以及任职文件等其他资料,确保当场拿证;针对机构性质发生变化的,我办先向国家事登局传真修改函,待系统调整后再通知单位来办理;针对单位印发了新印章启用通知的,由我办自行收文、打印存档,不再报送纸质印章备案书。
截至目前,市本级办理统一代码证书申请业务50余件,基本实现涉改单位全覆盖,同时全面完成了税务系统的颁证收证工作。
编辑: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