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广元市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机构改革、部门“三定”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工作,促进市级部门依法履职到位,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以《条例》为依据,创新评估方法。紧盯部门依据“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制定《开展市级党政部门职能职责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梳理细化14条具体评估指标,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充分、不到位或超越权限,是否存在推诿、错位等问题,采取部门自评互评、集中评议、部门座谈、查阅资料和编办全员参与核查等方式,梳理部门自评互评报告中的问题58个、意见建议55个、核查问题线索9个。
二是以《条例》为指引,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听、看、查、访、议”等方式,重点分析研究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上找办法。从评估总体上看,47个市级党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情况良好,市委出台的《关于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等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运行机制。从运行上看,由于本轮党政机构改革是机构职能整体性的重构,一些部门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还做得不够,部分存在着个别共管职责边界仍需进一步厘清和完善,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运行机制不顺畅,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运行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是以《条例》为推动,强化成果运用。及时召开部门评估结果反馈会议,通过对评估结果的整体综合研判,将职责边界不清晰、履职不充分、机制不顺畅等问题,明确由相关部门协商、编办提出规范意见,按程序报请编委审议;将内设机构职责不清晰、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由编办审议并建立督查台账,督促相关部门限期规范到位;将中央、省级新增部门职责确需增设或更名内设机构等问题,由部门按日常机构编制事项报件程序办理。通过对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评估工作的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及时解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越位错位缺位等突出问题,有力强化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编辑: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