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委编办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以机构编制审批为关键环节,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手段,抓住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查处三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注重事前预防,抓好源头管控。绵阳市委编办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对涉及的设立、明确专门机构等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实行事前审核把关。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事前征求意见。2017年,共计审核部门规范性文件214件、合法性审查13件。市本级梳理并报省委编办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审核县市区规范性文件5件,同意备案1件。
二、注重事中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及上下编办理程序的通知》,建立了用编申报、中层干部职数使用核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增(减)编工作程序,制定了三联通知单,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联动机制,不断加大编办对人员增减业务前置审批的落实力度。二是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做到人员、编制、机构同步录入、实时更新,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完整,为实时检查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提供支撑。
三、注重事后督查,建立长效机制。绵阳市委编办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和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采取联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和自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一是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采取部门自评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土、教体、人社等政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机构编制评估,进一步提升部门履职效能和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二是会同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组成“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审核+抽查”的方式对全市“吃空饷”情况进行了集中治理。三是对人防办、城管局、台办、科创区、仙海区等10个部门(单位)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中的审查、监督和评价作用。四是对超编县(市、区)冻结编制,向行政编制存在整体超编的县市区发函给予警示,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机关人员调入或招考。
编辑: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