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试点工作, 11月7日下午,四川省委编办召集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10个省直试点部门(单位),召开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会,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对试点任务、评估程序、指标、方法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工作进一步细化部署和强调。省委编办副主任简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处负责同志参会。
四川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着力突出改革创新和问题导向。今年8月,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报王宁常务副省长同意,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四川省直机关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试点方案》,将履职关联度、依据充分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3大类评估指标细化为13项,将总评分值(100分)量化到各指标,着力解决好“评什么”和“怎么评”这两个难点问题。综合考虑机构性质、体量与管理规范性等因素,先期选取10个省直部门作为试点对象,及时用试点成果回答好“为什么评”这个根本问题。
简旭东同志强调,试点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评工作主体责任,准确把握“三个突出”,确保自评严谨务实。一要突出“履职尽责”,确保申请事项的履职必要性和依据充分性。二要突出“规范提升”,确保自评过程和结果全面客观。三要突出“严格执行”,确保机构编制政策纪律严肃性。编办各业务处要把握好“三种关系”,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一要注重把握好规范和效率的关系,使评估流程统一,操作规范,评估与审核(批)衔接顺畅、运转高效。二要注重把握好评与审的关系,使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逐渐成为审核(批)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三要注重把握好短期试点和长期目标的关系,各业务处要善于从试点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监督检查处要全面总结试点经验,适时转化为长期制度,推动我省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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