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建强“四大体系”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时间:2021-12-28 16:58:23    来源: 朝天区委编办  


朝天区委编办以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抓手,以乡镇派(出)驻管理、便民服务、综合行政执法、扁平管理“四大体系”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创新“领导+责任+考核”,理顺派出(驻)管理体系。一是“双重领导”强管理。明确派出(驻)机构接受区级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业务工作接受区级主管部门领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乡镇的领导。逐步探索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派出(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副科级)兼任驻在地乡镇或其他所服务乡镇班子成员(不占乡镇职数),目前已明确朝天、中子、羊木、曾家派出所长兼任驻在镇党委委员。二是“双向协同”明责任。按照区、乡(镇)责任分工,责任主体为区级部门的事项由区级部门及其派出(驻)机构直接负责管理,乡镇负责配合和监督。责任主体为乡镇的事项,由乡镇根据派出(驻)机构职能职责统筹安排派出(驻)机构协助配合。三是“双增权重”管绩效。乡镇和派出(驻)机构主管部门共同协商,从服务乡镇重点工作、服从乡镇统筹协调情况、服务群众满意度情况及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确定考核重心,在派出(驻)机构工作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中,将乡镇所占权重分别提高到50%、30%,确保聚焦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紧盯“扩权+赋能+增效”,提升乡镇便民服务体系。一是织密便民服务网络。12个乡镇统一设置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被撤销的13个乡镇设置便民服务站,139个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室,82个被撤并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点,实现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二是下沉服务事项。规范制发乡镇权责清单,明确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52项,其中,法定事项116项、赋权事项36项。明确乡镇公共服务事项108项,其中,47项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代办。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严明职责准入制度,持续推动扩权赋能,进一步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三是优化审批服务机制。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3类综合窗口,针对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群众办理频率高、审批流程多的公共服务事项,加快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三)聚焦“提能+保障+激励”,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派出(驻)乡镇执法机构力量,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实行“办队合一”体制,推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响应登记册,集中分析研判、合力解决问题。一是聚焦“培训提能”。由区司法局牵头加强乡镇现有人员执法培训力度,区财政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乡镇应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执法培训。二是聚焦“经费投入”。以乡镇编制数量和人口数量分类界定各乡镇执法考证人数目标任务和执法专项工作经费核定标准,明确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按8万元/年核定专项经费,其余乡镇按6万元/年核定。三是聚焦“创先激励”。根据乡镇新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数追加当年工作经费补助,标准为0.5万元/人。同时,将乡镇培训干部取得执法资格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优秀执法人员在年度考核上予以倾斜,确保持证率和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四)坚持“定岗+定责+定人”,试点推行扁平管理体系。选取3个具有代表性的镇为试点,整合职能、搭建模块,将乡镇内设机构科学归类划分7个运行模块,创新推行“2办1所4中心”(即:党政综合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财政所、经济发展中心、社会事务中心、基层治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模块化机构编制“扁平化”管理机制,强化任务入格,对行政、事业机构进行整合,集中乡镇条块力量,实行“模块定岗、岗位定责”“一人多岗、统一调配、动人不动编”,实现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同时由乡镇党委政府自行负责将职责任务、行政权力事项细化分解到各个模块,并逐级签订任务认领书,定量考评指标,将日常考评同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编辑:刘松